政策法规

苏州诞生全国首批集体资产产权证
吴江楼市网  发布时间:2009-02-24  来源:  点击数:1146
    一个“绿本本”把所有属于集体的资产都一一详列在内。昨天上午,拿到全市第一张“农村集体资产产权登记证”,长桥街道蠡墅社区书记施金华显得比较兴奋,“接下来,我们要给这些资产钉牌发‘身份证’,带着这份‘家底’去银行贷款就有底气了。”记者获悉,盘点集体资产“家底”,并颁发产权证,自《物权法》颁布以来,这在全国还是首次。

  镇村行政区划的调整、农村集体企业的转制、村级集体标准厂房、集宿楼和农村基础设施的大量兴建,全市农村集体资产的情况发生了巨大变化。施金华告诉记者,由于这几年城市建设非常快,旧房拆建、新房扩大,许多都来不及统计,心里也没底,只有个大概,从4月份起,经过清产核资产权登记,彻底摸清了集体资产的家庭和资产结构,“7412.52万元,全写在产权证的绿本本上了,领到产权证,就在法律上确定了集体资产的产权主体,今后再碰上征地或者转制集体资产都有了依法管理的依据。”昨天,与蠡墅社区一起,长桥街道首批16个集体产权单位领取了苏州市集体资产产权证,12.5亿元的集体资产首次以产权证形式明确了产权主体。据悉,面向全市的清产核资、产权证登记和颁发工作,是苏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在全国率先为镇、村两级集体经济组织中清理明晰的集体资产,核发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证;对长期占有或使用农村集体的不动产、无形资产和其它重大资产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人,核发农村集体资产占(使)用证,以保障农村集体资产的完整、安全和有效增值。苏州市将于今年年内完成全部农村集体资产的清产核资和产权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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