咏信·汾湖邻里中心1-4# 交付使用通知书[2011第0041号]
根据《苏州市商品房住宅交付使用管理办法》(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94号)、苏州市《关于加强非住宅商品房交付使用管理的通知》[苏建开(2009)6号]、吴江市《关于加强非住宅商品房交付使用管理的通知》[吴建开(2009)98 号],吴江市永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 咏信·汾湖邻里中心1-4# (吴江市汾湖经济开发区新友路路300号) 商品房工程建筑面积15837.1平方米已通过商品房交付使用备案。
特此通知。
吴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