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湖华庭2# 3# 5# 8-13# 15# 16# 23# 25-29#交付使用通知书[2011第0045号]
吴江市商品房交付使用通知书
根据《苏州市商品房住宅交付使用管理办法》(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94号)、苏州市《关于加强非住宅商品房交付使用管理的通知》[苏建开(2009)6号]、吴江市《关于加强非住宅商品房交付使用管理的通知》[吴建开(2009)98 号],江苏恒达城建开发集体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 丽湖华庭2# 3# 5# 8-13# 15# 16# 23# 25-29#(七都镇望山路1433号) 商品房工程建筑面积26119.34平方米已通过商品房交付使用备案。
特此通知。
吴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1年9月22日
2011第00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