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公告

商品房交付使用通知书(1月22日)

 吴江和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单位)

      根据《苏州市商品房住宅交付使用管理办法》(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94号)、苏州市《关于加强非住宅商品房交付使用管理的通知》[苏建开(2009)6号]、吴江市《关于加强非住宅商品房交付使用管理的通知》[吴建开(2009)98 号],你公司开发建设的江苏长三角农副产品批发市场3-5# 8-12#(吴江区震泽镇頔塘路2999号)商品房工程建筑面积27325.14平方米已通过商品房交付使用备案。
     特此通知。
 
 
 
 
苏州市吴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