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今年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确定
吴江楼市网 发布时间:2011-04-06 来源:吴江新闻网 点击数:4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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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1.限制拆零申领项目工程建设和预售许可
2.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房地产用地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应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订《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合同书》,明确项目开发建设计划等内容。
3.今年商品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总量原则上不得低于前两年年均实际供应量。
本报讯(记者蒋园园)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向社会公布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要求,3月31日,市政府确定2011年度吴江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为:新建住房成交平均价格同比增幅低于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增幅。
备受广大市民关注的吴江房地产调控政策3月底尘埃落定,3月29日,由市住建局、国土局、监察局、财政局等部门制定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经市委常委会讨论通过。《意见》中强调了增加土地有效供应,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健全房价信息披露制度,及时发布住房供应和价格信息,科学引导市场预期,切实加强市场监管,依法查处房地产经营企业捂盘惜售、哄抬房价,违反明码标价规定对外销售、违反有关规定价外收费、搭车收费等行为。
据市住建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意见》共有十一条内容,具体包括严格执行房地产交易相关税收政策,加强税收征管、执行差别化信贷政策、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等。《意见》中有三条政策值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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