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观察

吴江今年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确定
吴江楼市网  发布时间:2011-04-06  来源:吴江新闻网  点击数:4422

  其一:加强房地产项目分期开发建设和预售管理

 

  《意见》要求进一步规范项目开发预售管理,限制拆零申领项目工程建设和预售许可。其中松陵城区和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2万平方米以上的商品房项目分期建设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申请规模不得低于2万平方米(尾盘除外);项目规模小于2万平方米的,应一次性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盛泽城区和汾湖经济开发区1万平方米以上的商品房项目分期建设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申请规模不得低于1万平方米(尾盘除外);项目规模小于1万平方米的,应一次性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其二:房地产开发项目实施建设合同申报制度

 

  为促进房地产开工建设,《意见》要求新开工房地产开发项目实行建设合同申报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房地产用地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应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订《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合同书》,明确项目开发建设计划、公建配套建设计划,确定项目开工、竣工期限、分期建设计划以及公建配套内容、面积、完成时间。

 

  《意见》提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对合同约定内容进行核验,对未履行合同约定内容的,根据合同约定的罚则进行处罚,对超过期限未开工的土地由政府予以收回,对不执行申报制度的项目不予办理施工许可手续。

 

  其三:继续增加土地有效供应

 

  《意见》要求我市继续增加土地的有效供应,加大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用地供应量,《意见》明确指出,“今年商品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总量原则上不得低于前2年年均实际供应量”。

 

  同时,《意见》还要求按照保障性住房年度目标任务,单列保障性住房用地,确保建设任务落实到具体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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