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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家庭,如何继承房屋遗产?
吴江楼市网  发布时间:2016-09-30  来源:苏州日报  点击数:1725

      1、业主提问:李老太来电咨询,李老太离婚,有一儿一女,张老汉丧偶,有一个儿子,二人经人介绍结婚。再婚时老人儿女都已成年,二人名下各有房产一套。张老汉的房子是和前妻结婚后单位分配并已经办理了产权,二人婚后居住在张老汉的房子里。而今张老汉突发心脏病去世,没有来得及立遗嘱,丧事办完后,张老汉的儿子要求李老太搬走,为此双方发生争议。李老太想知道张老汉的房产应该怎么分配?

 
      律师解答: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所以张老汉的房子属于和前妻的夫妻共同财产,因前妻死亡没留遗嘱,属于前妻的二分之一房产转化为遗产,由张老汉和儿子共同继承,所以张老汉拥有房产四分之三的份额。张老汉去世时,因为也没有遗嘱,适用法定继承,该四分之三的房产由张老汉的再婚妻子和亲生儿子共同继承。因此,李老太依法可以继承四分之三遗产的一半,也就是房产的八分之三,余下八分之五的房产由张老汉的儿子继承。
 
      感谢北京观韬(苏州)律师事务所刘汉文房地产专业律师团队提供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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