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四部委出台互联网房源信息规范 9月1日起执行
吴江楼市网  发布时间:2018-08-13  来源:新华社  点击数:4256

      此次北京市以清理虚假房源信息为目的、规范信息发布主体为手段,率先提出互联网平台发布房源信息要求。从下月1日起,互联网平台均要按照要求发布规范的房源信息。如果随意发布不合规的房源信息,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昨日,市住建委联合市工商局、市网信办、市通信管理局和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集中约谈了链家、我爱我家、麦田在线、中原地产、21世纪不动产、网易、新浪、58同城、赶集网、安居客、百姓网、房天下等房源信息发布主要网站,要求各平台规范房源信息发布,并提出了互联网平台发布房源信息的具体要求。
 
       此次北京市以清理虚假房源信息为目的、规范信息发布主体为手段,率先提出互联网平台发布房源信息要求。从下月1日起,互联网平台均要按照要求发布规范的房源信息。如果随意发布不合规的房源信息,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在今年6月,住建部等七部委就联合印发了《关于在部分城市先行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的通知》,决定于今年7月初至12月底,在北京、上海等30个城市先行开展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
 
      市住建委等四部门宣布互联网平台发布房源信息的具体要求:首先,互联网平台要设立房源信息发布者的准入机制。不得为未取得营业执照和备案的房地产中介、未取得营业执照的住房租赁经营企业、以个人名义从事房地产中介活动的自然人提供房源信息发布服务。
 
      其次,互联网平台应当加强房源信息审核。不得发布虚假、过时的房源信息。不得发布没有拿到预售证或者现房销售备案的新房房源信息。不得发布不符合上市交易条件房屋的房源信息。比如大棚房、小产权房、违法建设房屋等。
 
      最后,互联网平台应当加强房源信息发布机构的信息公示。对于房地产中介机构发布房源信息的,无论是从事住房租赁业务还是二手房交易业务,均须按要求在网页显著位置公示房地产经纪机构营业执照和经纪从业人员信息卡。对于住房租赁经营企业发布房源信息的,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须含有“住房租赁”。经纪从业人员的信息卡包含一个二维码,公众可登录市住建委的管理平台,可查询到该中介人员的各项信息。
 
      四部门要求,从即日起各互联网平台要立即开展自查,下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房源信息,9月1日前完成整改。9月1日起,对于发布不合规房源信息的平台,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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