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南京出台商品住宅全装修新政 买精装房更有保障
吴江楼市网  发布时间:2019-01-21  来源:现代快报  点击数:6370

      地暖漏水、墙角发霉、吊板脱落、装修降级 …… 说好的精装为何变 " 惊装 "?1 月 19 日,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南京市物价局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商品住房全装修建设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于南京商品住房全装修从设计、建设、监管、销售到交付等全过程监管流程进行规范,强化全装修标准和价格备案监管,开发商如果不按要求做好 " 四同步 "、不接受装修指导价的,将拿不到销售许可不能卖房。另外,样板房公示截止时间须至项目交付后三个月以上。据悉,《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对新申领施工许可证的商品住房项目开始实施。

 
      未做好 " 四同步 " 的全装修,开发商不能卖房
 
      一段时间以来,精装房纠纷成为南京楼盘维权投诉的重灾区。部分开发商为控制成本,毛坯改精装提价,或者简配交付,导致精装修问题频发。今年江苏省、南京市两会期间,多位委员代表也建议出台精装修标准并进行规范管理。《通知》对全装修工程的全过程监管、强化主体责任等进行明确规定,让精装房 " 立规矩 "。
 
      现代快报记者看到,《通知》明确,全装修交付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全装修应随商品住房主体工程一道,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监管、同步交付,实行对全装修工程的全过程监管。未按要求做好 " 四同步 " 的全装修工程,全装修部分未办理质量监督手续的,不予价格备案,暂停核发预售许可证。同时,明确建设 ( 开发 ) 单位是新建商品住房全装修的第一责任主体,对装修质量安全负首要责任。
 
      精装房最低保修期两年,防水要求防渗漏五年
 
      一些精装房在交付时,经常出现漏水、渗透等情况,这些问题在《通知》中也都进行了明确。要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全装修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保证工程质量。落实装饰全装修工程保修制度,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最低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期为五年。
 
      装修材料可不能马虎,更不能偷工减料。《通知》强化对装饰装修材料、设备的监督管理。使用的装饰装修材料、设备,应当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和生产厂厂名等产品标识,进场的装饰材料和部品部件应按照规定进行检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各监管部门应加强抽检。
 
      装修结束后要有严格的验收制度。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结束后,建设单位应当按规定组织竣工验收 , 验收不合格的要及时整改,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资料报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划许可要求进行,建设,不得擅自改建以增加房屋面积。
 
      装修标准严禁 " 缩水 ",不接受装修指导价就领不到销许
 
      很多业主交付时发现装修 " 缩水 ",实际的精装修标准比合同约定差远了。在《通知》中要求,建设单位要明确标准,按照要求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新建商品住房全装修价格要与备案价格相符,装修交付标准与装修评估报告、明码标价和装修合同保持一致。
 
      有些楼盘原本说好的精装,最后却变毛坯。未来,这样的情况不会发生。《通知》要求,全装修申请价格备案时,毛坯、装修分别备案。开发企业申请装修价格备案时,要提供国家一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应科学合理估价。实行优质优价,对部分高端楼盘,应根据装修标准客观确定装修价格,装修评估价格须经专业评审部门测算评估确定后,企业方可进行申报。对于不接受装修价格指导价格的新申报项目,将暂停核发预售许可证。
 
      有些样板间看着很不错,可为啥交付时却完全变样了呢?这样的情况以后也不允许。《通知》要求,新建全装修住宅项目应按所售主力户型 1:1 要求建设交付标准样板间,交付标准样板间应与装修评估报告、全装修示范合同的装修标准一致,在公开展示的交付标准样板间中标注各大件的标准品牌对于部分定制产品,需注明材质标准。非交付标准须在现场明示,并在合同中标明。
 
      同时,开发企业须在销售现场公示装修标准、装修评估价格结论、样板房。样板房公示截止时间须至项目交付后三个月以上。
 
      严禁交付前 " 变相涨价 ",乱收费楼盘一年内不准卖房
 
      精装修价格标准谁来定呢?《通知》规定,装修价格由第三方房地产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包括对样板房的价格认定测评,第三方评估机构对评估结果负责。装修标准、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的装修价格写入商品房销售合同,第三方评估机构对装修部分承担合同连带责任。评估机构如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将严肃查处,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纳入诚信 " 黑名单 "。
 
      同时,建立第三方全装修价格评估机构名录库,承担装修价格评估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在名录库里随机抽取,建立第三方评估机构名录库进入退出制度。装修价格评估报告经公示后,开发企业不得擅自更改,项目交付之前必须按照核准的装修方案一次装修。如需改变装修设计标准,需征得购房业主同意。新房交付前不得采取二次装修等方式,提高全装修价格。
 
      要强化装修价格执法。严格执行一价清政策,在毛坯房备案价和装修指导价之外,如存在收取其它费用的行为,如个性化装修、捆绑车位、家电、茶水费等,一经查实,物价部门根据价格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查处,房产部门将暂停该楼盘销售,并在一年内暂停核发预售许可证。
 
      通知公布之日起新申领施工许可项目开始实施
 
      随着越来越多的商品房开始精装修交付,根据《南京市关于进一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到 2020 年,南京新建商品住宅须精装修交付将达到 50% 以上。
 
      面对有关精装房的矛盾纠纷经常出现的情况,《通知》要求,要加强装饰装修投诉处理工作。相关主管部门接到群众的投诉举报应及时答复,并按照各自职能和有关规定做好处理工作。同时,要求江北新区管委会、各区(园区)落实属地责任,对装饰装修建设及交付中出现的矛盾纠纷,及时进行协调处理,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 根据规定,《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对新申领施工许可证的商品住房项目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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