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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丰花园C商场商品房交付使用通知书【2012第0004号】

         根据《苏州市商品房住宅交付使用管理办法》(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94号)、苏州市《关于加强非住宅商品房交付使用管理的通知》[苏建开(2009)6号]、吴江市《关于加强非住宅商品房交付使用管理的通知》[吴建开(2009)98 号],吴江明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 明丰花园C商场 (汾湖镇浦北路2#) 商品房工程建筑面积17298.38平方米已通过商品房交付使用备案。

     特此通知。
 
 
 
 
吴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2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