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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臻园商品房交付使用通知书【2012第0002号】

     吴江市商品房交付使用通知书【2012第0002号】东方臻园1-3# 5-12# 15-23# 25-33# 35-43# 45-53# 55-63# 65-73# 物业用房 门卫.

      根据《苏州市商品房住宅交付使用管理办法》(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94号)、苏州市《关于加强非住宅商品房交付使用管理的通知》[苏建开(2009)6号]、吴江市《关于加强非住宅商品房交付使用管理的通知》[吴建开(2009)98 号],你公司开发建设的 东方臻园1-3# 5-12# 15-23# 25-33# 35-43# 45-53# 55-63# 65-73# 物业用房 门卫(汾湖镇元荡桥北侧) 商品房工程建筑面积19450.14平方米已通过商品房交付使用备案。

     特此通知。
 
 
 
 
吴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