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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推行新建市政工程设立工程质量责任铭牌制度

       市政基础工程质量事关民生、事关政府形象,为切实提升我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强化工程参建各方质量责任意识,充分发挥群众参与及社会监督力度,自今年7月1日起,市住建局强制推行我市新建竣工市政工程设立永久性工程质量责任铭牌制度。工程完工后,工程各质量责任主体单位的名称和主要负责人姓名必须集中标识,制成永久性铭牌,设置于工程周边显著位置,如发现未按规定设铭牌,质监站不得同意通过竣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