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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景苑1-7# 商品房交付使用通知书【2012第0028号】
      根据《苏州市商品房住宅交付使用管理办法》(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94号)、苏州市《关于加强非住宅商品房交付使用管理的通知》[苏建开(2009)6号]、吴江市《关于加强非住宅商品房交付使用管理的通知》[吴建开(2009)98 号],吴江市同里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 明景苑1-7#(同里镇迎燕东路同里宾馆西侧) 商品房工程建筑面积19004.99平方米已通过商品房交付使用备案。
     特此通知。
 
 
 
 
吴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2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