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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交付使用通知书(10月10日)

 吴江市海纳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单位)

      根据《苏州市商品房住宅交付使用管理办法》(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94号)、苏州市《关于加强非住宅商品房交付使用管理的通知》[苏建开(2009)6号]、吴江市《关于加强非住宅商品房交付使用管理的通知》[吴建开(2009)98 号],你公司开发建设的龙南御景园5#10-13# 24# 16-18# 人防工程(吴江区平望镇梅堰农贸市场北侧)商品房工程建筑面积32733.65平方米已通过商品房交付使用备案。
     特此通知。
 
 
 
 
苏州市吴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