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婚前贷款买房归个人 父母给买房配偶没份
吴江楼市网  发布时间:2011-08-13  来源:  点击数:3721

  焦 点6

 

  婚后父母为子女

 

  买的房子如何认定

 

  父母倾一生积蓄给孩子买房,面对子女婚姻破裂还要分走一半房产,很多老人无法接受,法院在进行充分调研后,在司法解释(三)中拿出了解决方案,明确“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孙军工:在实际生活中,父母出资为子女结婚购房往往倾注全部积蓄,一般也不会与子女签署书面协议,如果离婚时一概将房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势必违背了父母为子女购房的初衷和意愿,实际上也侵害了出资购房父母的利益。所以,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购房父母子女名下的,视为父母明确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比较合情合理。

 

  双方父母共同出资的情况如何处理,除了另有约定的,按份额共有。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份额共有更为符合实际情况。

 

  这样的规定从我国实际出发,将产权登记主体与明确表示赠与一方联系起来,可以使父母出资购房真实意图的判断依据更为客观,便于司法认定及统一裁量尺度,也有利于均衡保护婚姻双方及其父母的权益。

  【相关案例】

 

  2007年,赵俊与女友曾萍登记结婚。结婚3个月,在摆喜酒前,赵俊父母出资30万元,曾萍的父母出资18万元,为小两口置办了婚房,但当时将产权仅登记在赵俊名下。2010年赵俊和曾萍离婚。按照新的司法解释,赵俊和曾萍将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比例分割该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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