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专家表示,今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需求压力或比往年大,应创新机制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保障房建设。在6日财政部发文上明确,在保障性安居工程现有资金来源基础上,将增加的地方政府债券收入、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地区取得的房产税收入、部分国有资本收益和城市维护建设税收入用于保障房安居工程建设,确保不留资金缺口。保障房建设资金渠道再度拓宽。
对于6日下发的文件,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杨红旭接受《经济参考报》采访时说,今年保障房的在建量远远超过去年。“资金是一个瓶颈,今年要突破这个瓶颈,所以财政部下发这个文件。”
2010年保障房建设在全国范围内获全面启动,从中央到地方纷纷加大 了 保 障 房 的 建 设 和 投 入 力 度 。2011年,保障房进入了更大规模的建设阶段。住房城乡建设部党组书记、部长姜伟新去年底在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表示,要继续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2012年新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700万套以上,基本建成500万套以上,竣工量要高于2011年。
“今年保障房新开工数量虽然有所下调,但实际的年度在建规模以及竣工规模会超以往年份,相对应的对资金的需求也会创历史纪录。”陈国强说。在他看来,与2011年相比,2012年的保障房建设在资金配套上的压力将更为严峻。据测算,明年实际在建工程量有1800万套左右,媒体援引一位参加全国保障房座谈会知情人士的观点认为,明年保障房资金压力可能会攀升到1 .8万亿至2万亿元之间。
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一直备受期待,“保障房建设资金的主体来源是财政,”但各级财政压力较大也是一个不容回避的现实问题。财政部部长谢 旭 人 在 全 国 财 政 会 议 上 表 示 ,2011年中央财政大幅增加资金投入,共下达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1709亿元。上述通知明确,2012年中央财政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将大于2011年。中央财政分担更多是地方政府的普遍希望。对此,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保障性安居工程,按照现有的事权划分和财政体制规范,应该是地方事权,就是省级负总责,市县抓落实,中央给予适当补助。
对于地方政府来说,在中央代发地方债或自行发行地方债规模有限、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地区取得的房产税收入较低的情况下,还不得不面对土地出让收入下滑的现状。2011年5月财政部和住建部发文要求各地严格按照土地出让净收益的10%计提保障房建设资金。但由于土地市场低迷,相当一部分热点城市土地出让金收入下滑。
中国指数研究院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全年全国130个城市土地出让金总额为19052.3亿元,同比减少11%。其中住宅类用地12666.8亿元,同比减少23%。四大一线城市中,上海土地出让金虽均过千亿,但比2010年分别减少16.1%和35.7%,降幅非常明显。广州和深圳的土地出让金则分别为303 .5亿元和192 .4亿元,位列榜单前十之后。
社科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研究员牛凤瑞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在目前的历史阶段,不仅保障房建设存在资金短缺问题,很多领域的建设都存在资金不足的问题,政府要考虑在有限公共财政资金范围内如何合理地分配财力,使社会效益最大化。
吸引更多社会资金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也不可或缺。记者了解到,在去年的保障房建设资金来源中,除中央政府、省级人民政府以及市县政府通过各种渠道来筹集外,相当一部分资金通过社会机构投入和筹集。专家认为,除了政府主导之外,还要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保障房的投资。
陈国强表示,今年按1.8万亿的资金需求计算,中央和各地方投入的比例大概在30%到40%左右,所以,保障房建设还要引导企业来参与、引导社会资本进入保障房建设领域。
对此,住建部副部长齐骥去年“两会”期间曾提出,经济适用住房和“两限房”的建设,主要由社会机构通过市场运作方式来解决。在公共租赁住房投资建设的主要模式中,除政府出地、政府投资、政府管理的模式外,还要采取“政府出地、企业出钱”模式,即政府划拨土地,吸引社会机构来参与建设。另外,有些地方正在尝试另一种模式,即政府供应土地时确定其用于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各类企业通过市场方式获得相应地块后建设公租房并拥有其所有权。
此次财政部发布的《通知》明确提出,各地要创新财政支持方式,引导社会资金投资保障性安居工程。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支持成立专门企业负责建设、运营、管理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引导企业通过银行贷款、发行企业债券、吸收社会投资等筹集建设资金;通过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现有企业进行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运营和管理;各地对商业银行发放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贷款可按规定予以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5年。另外,还将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努力降低保障性安居工程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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