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房东随意涨价租客无奈走人 这种“霸权”行为将被喊停
吴江楼市网  发布时间:2017-05-23  来源:城市早8点  点击数:1139

      如今在城市中,有很多人租房居住,但遇到房东随意涨价,房源信息失实等问题时,租客们大多也只能忍气吞声,自认倒霉。不过,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了《住房租赁和销售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未来,或有可能改变这种无奈,从而有利保障租客的权益。

 
     房租涨幅过五成女租客无奈走人
 
      为了工作方便,从2011年开始,小樊在南京中华门附近租了一套房子,刚开始月租金是1800元,到了2014年,房东就把租金涨到了2300元。
 
      因为住得已经习惯了,再加上搬家比较麻烦,小樊只能接受这个价格。没想到今年5月,房东再次把房租提高到3000元一个月,经过讨价还价,房东表示:最低一个月2800元,低于这个价格,就请小樊搬家。考虑到这个价格超过自己的承受能力,小樊最终只得准备打包袱走人。
 
      小樊表示:“很多人可能就觉得涨就涨吧,因为你也没有办法去维权,好像你也没有依据去维权。”
 
      涨价次数和幅度房东租客共约定
 
      房东想涨就涨的情况,在房屋租赁市场时有发生。为此,住建部此次特别对租金和租赁期限作出了相应的规定。根据意见稿,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承租人应当按月支付租金;对住房租赁合同中未约定租金调整次数和幅度的,征求意见稿规定,出租人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
 
      租金发布来指导房源失实可追责
 
      征求意见稿还规定,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要建立住房租金发布制度,定期公布分区域的市场租金水平等信息,对租客也是一个指导。
 
      南京某房产中介公司工作人员:如果这个政策下来的话,很多客户就会知道,这一片小区大致租金多少钱,也不会给房东造成随意涨价,或者我们中介从中捞什么钱啊,就不会出现这种情况。
 
      近年来,因房源信息失实而引发的投诉并不少见。此次征求意见稿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发布住房租赁、销售信息前,应当核对委托人身份证明、住房权属信息,实地查看住房,并编制住房状况说明书;住房租赁、销售网络信息服务平台,也应对信息真实性承担的相应管理责任。这意味着,以后租客一旦碰到假房源,可以追责中介和第三方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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