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苏州开展房地产经纪机构乱象整治百日行动
吴江楼市网  发布时间:2019-01-10  来源:苏州日报  点击数:6386

      房地产经纪是房屋交易过程中的重要市场力量,事关房地产市场的健康运行和百姓切身利益。当前,房地产经纪市场依然存在诸多乱象。记者昨天获悉,今年1月至4月,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开展“房地产经纪机构乱象整治百日行动”,以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尤其是房地产经纪行业秩序,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净化房地产市场环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整个行动包括自查自纠阶段(1月底前)、重点督查阶段(2月1日~3月31日)和总结提升阶段(4月1日~4月15日)。
 
      苏州市房地产市场和交易管理中心刘虹副主任介绍,接下来,对违法违规的经纪机构和从业人员要加大查处力度,责令限期改正,并记入信用档案。拒不整改或情节严重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网上签约权限,并依法作出处罚。在2018年苏州市房地产市场“双随机”专项行动中,主管部门对38家违规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作出暂停网签的处理,对6家违规的房地产经纪机构进行行政处罚,将46家房地产经纪机构的违规行为记入信用档案。
 
      昨天,苏州一家大型房产经纪公司的负责人表示,当前,市场上确实存在一些乱象,尤其是以“真假房源”诱导购房的行为屡有出现,对消费者的心理和时间成本产生了负面影响。“百日行动”的开展将进一步净化市场交易环境,让老百姓更加感到安全放心。他们将积极配合主管部门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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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治重点
 
      1.清理整治“红顶中介”,严禁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规从事或者参与房地产中介业务;严厉打击由审核人员、房产掮客、房产中介、造假者等多方参与、分工明确的规避限购政策的灰色产业链。
 
      2.限购政策下,在明知购房人不具备购房资格却诱使当事人签订购房合同,在购房当事人购房意愿达不成时拒不退还购房定金而损害当事人利益的行为。
 
      3.为购房当事人骗取购房资格提供虚假材料和便利的行为。
 
      4.房地产经纪机构发布虚假信息、隐瞒真实房屋信息招揽业务,诱骗消费者,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中介服务,擅自通过网签系统签订中介服务合同、交易合同。
 
      5.房地产中介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不对外公示,强制提供代办服务、捆绑收费;低价收进高价卖(租)出房屋赚取差价。
 
      6.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吸收公众存款,与房地产开发企业串通、以投资房地产项目建设的名义向公众集资等形式的非法集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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