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苏州房地产经纪机构将实现“不见面”备案
吴江楼市网  发布时间:2019-02-26  来源:引力播  点击数:6618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近日发布修改《苏州市房地产经纪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其中明确苏州市房地产经纪与信用管理平台进一步优化升级,在“服务”上提升效能。记者今天(2月25日)了解到,今年4月以后,苏州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将实现网上申报和“不见面”备案。

 
      苏州市房地产市场和交易管理中心中介管理科张怡科长介绍说,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等规定,目前住建部门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实行注册地管理,中介在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后,应在30天以内到属地住建部门进行备案登记,否则将无法获得网签业务的资格。因此,在备案前,中介公司需要提前准备好工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信息、经纪人员信息、店铺证照公示情况照片、店铺门头照片等一系列文件材料,然后再到注册地住建部门去办理备案。今年4月,苏州市房地产经纪与信用管理平台正式对外开放后,将实现由内网环境向外网环境的拓展,“到那个时候,中介公司只要将所有材料转换成电子版或图片,登陆这一平台上传给住建部门即可,不需要再跑来跑去,从而实现‘不见面'审批。”张怡说,“除了备案审批的方便外,今后这一平台还将在日常管理上更好地为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便利”,因为中介公司从业人员的更替也较为频繁,“苏州城区(不含县级市)有2000多家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借助这一平台,今后人员信息变更等事项也全部可以实现网上操作,对于中介也将节省大量的时间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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