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农村土地流转 农地绝不能搞房地产开发
吴江楼市网  发布时间:2009-02-24  来源:  点击数:1382

昨天,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在《学习贯彻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 部署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和第二次土地调查等工作》会议上明确表示,农村集体土地绝对不能搞房地产开发,小产权房合法化是一种误读。徐绍史表示,集体土地流转管理办法正在草拟中。

 

徐绍史在解读国家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问题时表示,要积极探索稳步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推进征地制度的改革。

 

草拟集体土地流转办法

 

徐绍史称,征地制度的改革难度很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对征地改革有了明确的要求。第一,要逐步缩小征地的范围,严格界定公益性和经营性建设用地。《决定》提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城市和建设范围内的农村土地如果要转做非农建设,还是由国家来征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城市和建设范围外的集体建设用地,就要区分公益性和经营性。公益性的用地继续由国家收,经营性的用地,农村集体土地可以以不同的方式参与经营开发,而且要保障农民的合法权利。

 

徐绍史透露,国土资源部正在总结多年来集体土地流转试点的经验,在草拟集体土地流转的管理办法,内容将涉及到项目的认定到底是公益性的还是经营性的,土地的确权、审批的程序、信息服务、市场建设、收益分配等等。

 

小产权房依然不合法

 

徐绍史表示,各地在集体土地流转上务必要慎重。

 

徐绍史称,现在有些媒体在报道中说三中全会之后,小产权房就可以合法化了,“我明确地说农村集体土地是绝对不能搞房地产开发,不能搞高尔夫球场建设,也不能搞不符合土地供应政策和产业政策一些项目。”

 

徐绍史透露,为了完善征地补偿机制,国土资源部正与中农办就完善补偿机制问题开展调研。

宅基地建设纳入乡镇规划

 

徐绍史表示,要完善宅基地的管理,保护农民宅基地的应用物权。徐绍史称,现在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一户多宅超标准的占地,闲置浪费,还有不少空心村,空闲的住宅,另一种是有些地方由于没有计划安排,农民占用耕地来建住宅。

 

徐绍史建议,各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规划要安排宅基地建设,他们也正在考虑宅基地要有建设用地的计划,也建议各地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来修订宅基地占地的标准。有些地方还在进一步探索农民宅基地有偿取得和退出的试点,国土资源部欢迎这种试点继续深入下去。

 

鼓励地方试点农地改革

 

对于各地农用地改革的地方试点,徐绍史表示,凡是有成熟经验,初步具有规范做法的一些试点都可以积极地推进,还不具备成熟经验和规范管理办法,建议各地还是先搞试点,试点工作首先要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开展。如果需要突破现行法律法规或者配套政策,建议要报批,而且在局部进行试点、试验,试验取得成功之后再在面上推开。

 

徐绍史称,现在各地在搞的一些试点总体进展都不错,他已经到成都、天津等地进行过调研,其中在成都到过县、区。徐绍史称,“当地农村的土地开发,以农村建设用地减少和城市建设用地增加挂钩试点作为抓手,都搞得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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