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关于调整“九年一学位”和人才优先购买商品住房政策的通知
吴江楼市网  发布时间:2023-12-25  来源:  点击数:637

园区管委会关于调整“九年一学位”和人才优先购买商品住房政策的通知

 
各功能区、各部委办局、各派驻机构、各公司、各直属单位、各街道,苏相合作区、独墅湖科教创新区(东区):
 
经党工委、管委会同意,现将苏州工业园区“九年一学位”和人才优先购买商品住房政策调整如下:
 
一、关于“九年一学位”政策调整
 
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园区各义务教育学校对家庭用于申请入学的合法固定住所信息进行学位登记,登记的合法固定住所五年内认定一名地段生(同一家庭多名子女不受限制),小学、初中分段计算。
 
二、关于人才优先购买商品住房政策调整
 
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园区人才优先购买商品住房一次性集中认购期不少于3日,通过资格复核的申请人名单公示期为1日。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分别由园区教育局和规划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12月20日
 
咨询电话
 
园区教育局:66680197、66681119、66681135
 
园区规建委:66685517
 
来源:苏州工业园区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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