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吴江9月1日起房产营业税执行新政策
吴江楼市网  发布时间:2009-02-24  来源:  点击数:1172
普通住宅不到两年内交易的,征收全额房款的5.5%营业税;超过两年内交易的,不需征收营业税。非普通住宅的不到两年内交易的,征收全额房款的5.5%营业税;超过两年内交易的,征收房款差额的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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