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观察

大型写字楼租户2层以上要禁设外墙店招
吴江楼市网  发布时间:2009-02-24  来源:  点击数:1270
        店招店牌代表一座城市的形象,记者昨天从市政府法制办获悉,市区将出台店招店牌管理细则,大型写字楼内租赁的经营户,2楼以上(含)今后要禁止在建筑外墙上设置店招店牌。

  有关部门已起草了有关市区户外广告、店招店牌和户外公益广告的设置与管理意见,提交市政府审查,并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据悉,这份意见稿中提到,大型写字楼内租赁户,2楼以上(含)一般不得在建筑外墙上设置店招店牌,有条件的可在大楼底层门厅,设置统一的楼层单位展示牌,或在产权单位及物业部门统一管理下,经批准后在适当位置设置共用指示牌。

  有关人士介绍,市区商业街沿线餐饮、休闲娱乐等场所店招店牌也有新规定,如2楼以上墙体拟允许设置竖式店招,形式以镂空灯箱为主,不得设置底板,每幢一般不超2块;4层以下、4层以上(含)灯箱分别不得超出6米、9米;顶部不得超檐口高度,底部离地面净空高度不得小于3米,灯箱外缘离外墙最大不超1.5米等。

        根据这份意见稿,古城内及古城外传统风貌地区店招店牌有“特殊规定”,2层传统形式建筑,原则上2层墙面禁设竖式店招,制作广告主体材料不得使用不锈钢、钛金板等易产生光污染的发光材质。此外,市区大型户外广告设施将不得空置,鼓励设施所有人(使用人)在招租期间发布公益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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