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城建配套绿地审核办法开始实施 绿地不达标房子不验收
吴江楼市网  发布时间:2009-04-21  来源:苏州日报  点击数:1091

  从4月20日起,在苏州城里造了房子要验收,必须先过“绿化指标核定”这一关。依据今天起施行的《苏州市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指标踏勘审查规程》,由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制定的《苏州市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指标踏勘审查测量成果管理办法(试行)》对此明确了程序和测量标准,意味着城市建设项目的绿地标准从“纸上”落实到了“地上”。

  据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副局长茅晓伟介绍,苏州目前正在进行生态园林城市创建,但是生态绿地建设仅靠公园、道路绿化是不够的,还要涉及大量商贸、居住区、企事业单位的建设项目。此前,建设项目报批时,已有确定绿化指标这一关,但在项目完工后,却没有现场审核的程序,项目是否按要求建成了绿地,绿化管理部门不能很好地掌握。现在这个《办法》的实施,是将绿化指标核定工作提到了项目综合验收之前,绿化管理部门要进行现场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书,从而把住绿化指标“落地”的最后一关。

  根据该《办法》,建设项目配套绿地的测量范围应为建设工程用地范围内所有规划绿地。其中,方便到达的地下室及半地下室上部,覆土层厚度不少于1.0米的绿地,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覆土层厚度在0.6到1米的绿地,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算;覆土层厚度小于0.6米的绿地不得计入绿地率。整片绿地中的硬质活动场地、人行步道面积均可计入绿地率,但硬质地面不宜大于30%;采用植草砖等生态措施的场地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计入绿地率。

  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规划建设处负责人认为,此《办法》的出台,统一了市域范围内绿化建设的高起点、高标准,对于苏州生态园林城市群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对普通百姓也带来了好处,城市建设项目中的绿地面积得到保证,尤其是促进房地产项目做美环境,促进其品质良性发展,自然也就保障了业主享有良好环境品质的权益。

  据了解,根据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制定的《苏州市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指标踏勘审查操作办法(试行)》,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指标审查工作由该局规划管理处、绿化管理处共同承担:规划管理处负责核准城市建设项目方案的绿地指标;绿化管理处负责建设项目竣工绿地指标现场踏勘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工作程序严格规定5个工作日,今后,凡是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地指标踏勘审查手续未办理完毕的,规划局窗口将不接受验收竣工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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