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无锡土地换保障 越来越多征地农民可领退休金
吴江楼市网  发布时间:2009-05-06  来源:无锡日报  点击数:1156

  我们现在缴纳部分参保费,几年后每月就可以享受城镇职工生活养老金了。"昨日上午,锡山区云林街道云林社区的120多名被征地农民,被纳入城镇企业职工社保体系后高兴地说。据悉,至今年上半年,该区有近6万名历次被征地而未参保的农民将被一次性纳入城保体系。

  自2005年起,锡山区按照"土地换保障"的方式,初步建立了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目前,全区相继纳入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范围的人员为10.42万人。但由于多种原因,该区尚有部分被征地农民未能进行适当安置,尤其是部分老年农民生活发生困难。为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利益,实行应保尽保,彻底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此次锡山区对过去历次被征地农民进行了一次排查,对至今没有参加社保、并在去年底前处于第二年龄段(即男16周岁以上至50周岁、女16周岁以上至40周岁)、第三年龄段(即男50周岁以上、女40周岁以上)的被征地农民,根据年龄段的不同,分别采取不同的安置方式,以全面提升历次被征地农民的生活保障水平。

  据了解,锡山区对第二年龄段和去年底前已参加企业职工社保的第三年龄段被征地农民,统一实行保障安置;对在去年底前未参加企业职工社保的第三年龄段被征地农民,可自愿选择保障安置或政府保养。依照相关规定,该区对选择保障安置的第三年龄段被征地农民,按规定实行追加缴费年限政策,保障安置的缴费标准为每人32225元,追加缴费年限的费用按每人每年3859元计算。根据"谁使用、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这些被征地农民所需的参保资金,主要由被征地农民个人筹集。此外,对低保户、低收入户、无就业能力的持证重度残疾人所需的参保费用,该区则设立专门账户,由区、镇(街道)分半负担。

  安镇街道鑫安社区的王秀珍算了一笔账:她自现在起每年缴纳3000多元参保费,5年后每月至少可领取600多元养老金。"今后能和城里人一样领到退休金,我们很乐意参保。"至昨日,锡山区已有2.9万多名被征地农民相继办理了参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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