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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波动 二手房“恶意违约”增多
吴江楼市网  发布时间:2011-09-26  来源:  点击数:1894

以205万元将房产卖给赵女士、几个月后又因房价上涨而违约以400万元"一房二卖"的被告人黄先生,经法院判决,不仅退回了赵女士100万的首付款,还承担了230万元的违约赔偿。

近日,在朝阳法院召开的存量房买卖诚信交易保护相关问题研讨会上,这一起因房价上涨而出现的"恶意违约"二手房买卖案判决引起了在场专家的热议。现场法院、市房地产协会、市律师协会等专家纷纷表示,房价波动幅度牵动二手房买卖合同案件数量增多,诚信缺失而违约成本低是纠纷产生的主要原因,房屋买卖纠纷中不诚信成本亟待提高。此外,他们表示,近期随着二手房房价平稳,买房人违约比例呈现上升态势,应引起有关方面关注。

抽样调查显示,近三年,朝阳区法院受理的近半数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均与房价波动密切相关。房价上升时,卖房人倾向于将房屋以更高的价格出售;房价下跌时,买房人为了降低购房成本,往往怠于履行合同,从而引发纠纷。

"近三年,月房价环比涨跌波动在3%以上的月份共计14个,共受理纠纷1473件,月均收案105件;而月房价环比涨跌波动在3%以内的月份共计22个月,共受理纠纷1586件,月均收案72件。房价快速波动月份平均收案数约为房价平稳月份平均收案数的1.5倍。"朝阳法院民一庭法官兰楠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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