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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专项扣除办法或年底出炉 首套房认房还是认贷?
吴江楼市网  发布时间:2018-12-19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点击数:1166

      即将在北京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会听取国务院关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有关情况的报告。

 
      自从上个月初《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意见稿)结束公开征求意见后,财政部等相关部门正在完善《办法》。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告诉第一财经记者,由于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涉及老百姓(51.500, -0.59, -1.13%)切身利益,因此全国人大常委会听取相关报告,提出具体修改意见,更好回应老百姓诉求。而2019年1月1日起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要正式实施,需要按月预扣预缴,因此《办法》必须在12月底前出台,让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有法可依。
 
      上述《办法》出台需要国务院常务会议正式通过。
 
      此前9月份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和标准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依法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因此财税专家普遍预期年底前《办法》将出台。
 
      个税是2019年减税的主力之一。除了综合所得起征点提高至5000元,超额累进税率中的低档税率范围扩大之外,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大病医疗支出6项专项附加扣除也是个税减税的“大招”。
 
      根据《办法》意见稿,赡养老人扣除标准额为每年24000元(2000元/月)。子女教育和首套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为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继续教育按不同类别设了每年4800元或3600元两个不同的标准。
 
      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按城市类别设置三档不同的扣除标准,分别为每年14400元、12000元和9600元。大病医疗支出根据实际支出在税前扣除,但必须在最高60000元的限额内。
 
      在征求意见期间,不少业内人士表达了对加强大病医疗支出的扣除力度、细化住房贷款利息、继续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操作细则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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