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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卖房增值税附加减半 不是所有人都能享受
吴江楼市网  发布时间:2019-03-11  来源:北京日报  点击数:20338

      记者向北京纳税服务热线12366求证获悉,北京个人出售普通住房,增值税所附加的“一税两费”减半征收。

 
      首先给各位小伙伴普及一下纳税知识。在北京,个人出售普通住房,并不是所有人都需要缴纳增值税。如果卖房人此前购房已满两年,是免征增值税的;如果未满两年,则按照5%的税率征收。
 
      在网上传来传去的“减半”,也并不是增值税这5%,而是增值税附加的“一税两费”。“一税两费”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不仅仅是个人买房,小规模纳税人出售房屋,都可以实现减半。”热线工作人员介绍。
 
      记者也了解到,“一税两费”中,两费的费率较固定,此前分别是3%和2%;现在减半后,则变成了1.5%和1%。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北京不同地区的房子会有不同的税率,主要有3类:7%、5%和1%。
 
      之前有媒体简单划分为城六区7%、郊区5%、县城1%,但这并不准确。
 
      据了解,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所在地在东城区、西城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以及在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门头沟、燕山六个区所属的街道办事处管辖范围内的,税率为 7 % ;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所在地在郊区各县城、镇范围内的,税率为5%;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不在上述两款范围内的,税率为1%。
 
      我们可以简单把享受7%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地方称为“城区”,把享受5%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地方称为“郊区”。于是,城区过去的增值税附加“一税两费”是按12%征收,现在降为6%;郊区过去的“一税两费”是按10%征收,现在降低为5%。
 
      给各位一个更简单的算法。增值税附加是在增值税基础上计算,也就是5%的基础上算。城区的6%,就是5%的6%,得出0.3%,增值税和增值税附加一起就是5.3%;郊区的5%,就是5%的5%,得出0.25%,增值税和增值税附加一起就是5.25%。
 
      由此来看,减半后,增值税及附加的新税率:城区5.3%、郊区5.25%。
 
      还有个公式,不满两年的普通住宅,城区按“(网签价/1.05)乘以5.3%”来缴税,郊区按“(网签价/1.05)乘以5.25%”来缴税。
 
      这样一来,也算能帮各位省下来一些“小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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