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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城“拆迁镇长”受贿获刑七年
吴江楼市网  发布时间:2009-11-04  来源:扬子晚报  点击数:1048

  一个分管拆迁工作的副镇长,利用手中的职权将拆迁工程指定给自己的“亲信”承包,让这些老板赚得盆满钵满。自然,知恩图报的他们也忘不了向这位“财神爷”表达一份谢意,继续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以便今后能拿到更多的工程。于是,红包、手表、电脑、“拜年费”等等一次次借“表达谢意”之名送到了他的家里、车上,直至把他送进了牢房。10月10日,苏州市相城区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杨某在拆迁工作中涉嫌受贿案,杨某最终被判有期徒刑七年,没收个人财产四十万元,付出了惨痛的代价。一审判决后,杨某没有上诉。目前,该判决已经生效。

  从代课老师到拆迁镇长

  1980年,杨某还只是苏州相城区某乡镇小学的一名代课教师,但他对这个工作并不满意,经常利用休息时间到学校的图书馆学习文化知识。6年后,隶属于镇政府的经济联合会招聘文员,当时拥有高中文凭的人很少,杨某作为其中之一顺利地应聘成功。成为政府工作人员以后,杨某格外珍惜这个来之不易的机会,他对自己严格要求,一步一个脚印,从普通的办事员、文员做到了公司经理,直至担任副镇长、党委副书记等职务。

  2006年以前,镇上的拆迁工作还没有实现规范化地招投标,作为分管拆迁工作的领导,对选择哪个拆迁工程队施工有着直接的决定权。当时镇上具有拆迁资质的工程队数量不多,大家多少也有点认识。于是,经常前来套近乎的熟人蔡某、葛某和郭某便成了杨某做选择题时的“最佳选项”。

  2003年4月的一天,蔡某在做完一个民房拆迁工程后登门拜访,略表心意。拎着老酒和香烟的蔡某进屋后,两人自然是一番寒暄客套,不久蔡某便离开了。杨某这才发现酒瓶的包装盒下面藏着一个信封,捏着就知道“分量”不轻,打开一看,里面的百元大钞足有100张。还是感觉到这钱来得有点名不正言不顺。于是第二天他找来蔡某要把钱退给他。蔡某则表示,这些钱只是他对大哥的一点谢意,几番推诿过后,杨某还是接受了蔡某的“谢意”。

  红包塞进大闸蟹礼盒

  以后的事情就“顺理成章”了,在接下来的几年里,蔡某、葛某、郭某每隔几个月就会各自做完一些杨某批给的工程,工程结束后也会根据自己赚到的钱数将不同数额的红包塞给杨某,有时1万,有时2万,有时5万;有时是在家里,有时是在饭店,还有时就直接放在车上,甚至塞在大闸蟹礼品盒中。除了红包,电脑和高档手表也是表达心意的形式。到了年底,“拜年费”也是纷至沓来。2004年,杨某出了一次车祸,这对外地老板郭某来说则是一个跟他套近乎的难得机会,1万块“慰问金”名正言顺地送到了杨某手中。从2003年到2007年年底,杨某不知不觉中收受人民币42万元,手表、电脑折价2万余元,共计人民币44万余元。

  在收钱已经收得稀松平常之后,杨某的胃口越来越大,几万块钱再也不能使他的内心产生多大的波动。数量大一点的也不过是一番推辞之后照单全收。恢恢法网,后因为群众举报,杨某受贿一案进入了检察院的侦查视线,而全然不知的他被捕时还坐在领导的位子上做着美梦。

  坦言收钱因“心理不平衡”

  庭审中,面对旁听席上昔日的同事、朋友,杨某所说的“我一开始做代课教师,后来进机关,在一步步走上领导岗位的过程中,我放松了警惕,没有把握好自己,我对不起组织,对不起关心我的领导,对不起家庭”或许是真心实意的忏悔,但这些话现在言之已晚。

  庭审结束前的最后陈述中,杨某道出了心声:“我经过二十年的奋斗才坐到了现在的位子,一年辛苦下来不过拿了几万块钱的工资,这些老板的活是经我的手批的,却能够轻易赚到上百万,一想到这些,我的心里就开始不平衡了,觉得他们给我的钱算是一点回报,是我该拿的。再说,现在的社会风气就是这样,好多人都这样干,我不干就太傻了。”失衡心理和从众心理的双重作用下,受贿这样的字眼在他的心中转化成了简单的谢意表达。他还对法官辩解说,当时的他觉得收钱与他的职务、身份并没有多大关系,只是一种朋友间的帮忙与回报。“反正要找人做,给谁做还不一样”,而且并没有因此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不能算是利用职务犯罪。

  一位参加法庭旁听的乡镇副书记深有感触:“看到以前的同事犯下这种错误,我们很为他不值。自己在工作中也时常会面临一些考验,眼前这一活生生的教训为我们又敲响了一记警钟,提醒我们多思考怎样拒绝这样的‘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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