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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回定金和中介费得看情况
吴江楼市网  发布时间:2016-10-30  来源:城市商报  点击数:1706

      最近一阵子,因为突如其来的楼市限购限贷新政,导致不少二手房买卖出现违约的情况。

 
      这几天,黄女士就在为二手房违约的事情犯愁。黄女士在限购限贷前与房东签了定金合同,并支付了5万元定金。谁料网签还没办理,新政就出台了,黄女士名下还有一套房,属于限贷对象,首付提高导致首付款无法补充,黄女士只好跟房东协商解约要回定金。
 
      律师表示,限贷政策实施后,买房人能否以“限贷”为由主张解除合同,需要分情况讨论:如果限贷政策实施前订立的合同并未明确约定以按揭贷款方式付款,现在买房人以其受限贷政策影响而无法继续履行为由解除合同的,法律不支持。
 
      如果调控政策实行前订立的合同约定以按揭贷款方式付款,现买房人举证证明其确因首付款比例提高、不能办理按揭贷款等导致无法继续履行,而请求解除合同的,法律支持。这种情况下,卖房人应将收受的购房款或者定金退还给买房人。
 
      此外,因房屋买卖未成交,可以不按合同约定的价格支付中介费,但需向中介支付必要费用及合理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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